福州的肖老汉病重时写下遗嘱,将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老伴王女士。他去世后,王女士拿着遗嘱去办理房产过户,但老汉与前妻生的子女不配合,没法过户。她便将这些子女告上法庭。近日,马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无法鉴定笔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难定。
2009年12月,肖老汉因病不治去世。去世前,他在医院病房里自书遗嘱一份,将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现在的妻子王女士。王女士持遗嘱办理过户,房产部门因遗嘱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叫王女士让肖老汉的其他继承人配合,方能过户。
王女士找到肖老汉的儿女,希望他们能证明这遗嘱是父亲写的,配合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于这一提议,肖老汉的子女断然拒绝,并提出父亲的房子应该是给他们的,怀疑这份遗嘱有假。王女士只得将肖老汉的子女告上法庭。
经审理,法官得知肖老汉在一对子女年纪较小的时候就与前妻离婚,后与王女士结婚。虽然此后肖老汉较少照顾这对子女,但他们长大后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肖老汉,特别在他生病住院期间,这对子女与王女士轮流照顾肖老汉。
经办法官认为,遗嘱继承特别是自书遗嘱,需要第三方的见证,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或者是公证,公证效力最高。但王女士出示的遗嘱,缺乏第三方的见证或公证,遗嘱的证明力难以确认。也就是说,缺乏有力证据证明这份遗嘱确为肖老汉亲笔所写。
王女士说,这份遗嘱确实是老伴亲笔写的,并提出进行笔迹鉴定。经办法官根据王女士的要求,到肖老汉生前所在企业调取档案,作为肖老汉遗嘱笔迹鉴定的样本,但该企业无法确认档案中哪些材料是肖老汉亲笔书写的,笔迹鉴定无法开展。
一时间,该案陷入僵局。法官通过王女士的律师、肖老汉生前的同事继续做王女士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向她阐明在笔迹鉴定无法开展、遗嘱真实性无法确认的情况下,王女士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几经沟通,王女士和肖老汉的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参考房产的市场价平分该房产。这起争执一年多的遗嘱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沈镇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