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斯队在2010-2011赛季的营收为2.26亿美元,大约相当于MSG公司20%的总营收。显然,我们不能只是因为林书豪这一轮的优异表现,而将MSG增加的1.39亿美元市值中的五分之一(2,800万美元)归因于他(在过去,我们计算的运动员品牌价值是他们的赞助收入超过同类运动中其他顶级运动员的平均赞助收入的部分,但是该方法不能适用于林书豪,因为他此前一直都是籍籍无名)。
但是我们仍然能够进行合理的推算:《纽约时报》报道称,林书豪帮助使尼克斯队的收视率比上个赛季提高66%。因此如果我们将这2,800万美元的一半归因于林书豪,那么他的品牌价值为1,400万美元,这将使他与科比并列排在全球顶级运动员品牌榜的第六位。
如果林书豪在球场上能够保持稳定的发挥,我预期他的赞助收入在不远的将来将达到这个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