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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小张和小芳一见倾心。不久,他们就热恋,并计划购买婚房。他们看中一套价值240万元的房屋。经协商,小张父母出资支付了首付款72万元。两又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168万元,主贷人是小张,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不久,两人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最后分居。小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得一半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