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该怎么办?】
网友“暗香”:
我以前在深圳工作过,在那里交了半年公积金,回来武汉之后没有取出,现在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若职工户籍不在深圳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深圳公积金中心受理你的销户申请后,即从你办理销户提取时间开始计算,经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网核查,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并被异地接收,或者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已达三个月深圳公积金中心会在一周左右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你本人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相反,若你的社保关系到目前仍暂未转出深圳,则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不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2011年9月28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2011年9月28日后,除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仍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外,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另外,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如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委托配偶或委托其他人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网上发布的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