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通过亲家母的账号打款20万元给女婿在西班牙创业,不料第二年女婿就提出要与她的女儿离婚,被气坏的丈母娘两次起诉要求对方归还20万元。今天上午,宝山区法院判决驳回该丈母娘的诉请。
2009年6月18日,姜女士的女儿与况女士的儿子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即前往西班牙工作。不料,2011年8月,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姜女士得知后,想到自己曾经在2010年通过打入亲家母的银行账户,给了女婿20万元钱,立即向亲家母提出还款要求,但遭到拒绝,遂于当年10月向法院提起借贷诉讼。经过多次庭审,姜女士终因感到借贷关系证据不足,遂撤诉。
今年初,姜女士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亲家母。
姜女士称,当时被告的儿子在国外,自己的女儿在国内,为了方便国内外之间钱款往来,被告儿子留了一个国内的账户给原告,就是被告的账户。2010年4月26日,自己本来准备将20万元钱款汇入自己弟弟的卡内,以备支付办理女儿前往西班牙定居手续及出国的部分费用,结果误将钱款打入了上述账户内,现请求被告偿还该不当得利钱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