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拿拆迁款公公离婚娶儿媳 公安不迁户口

   2023-12-16 互联网1710
核心提示:  据《现代金报》报道,“如果公公和媳妇结婚后就能多分钱,那我也跟我老婆离!”最近,浙江宁波高新区上王村出了件奇事,公公

  据《现代金报》报道,“如果公公和媳妇结婚后就能多分钱,那我也跟我老婆离!”最近,浙江宁波高新区上王村出了件奇事,公公和儿媳妇为了拆迁而结婚,想以夫妻投靠名义把儿媳、孙女的户籍迁移到村里,想以此多分钱。这事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可是,户口申请材料被退回来后,公公和儿媳转而联手将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告上了法庭。

  前天,这起宁波市首个因假结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法院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村民包车听审

  前天上午8点多,上王村的村民早早地包了大巴车来到江东区人民法院。大家都想看看法院会怎么判。

  “我们可不是原告亲友团,肯定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如果大家都像他们这么做,那岂不是要乱套了!”村民陈师傅说,去年7月5日,村里召开土地征迁动员大会,到了9月21日,就听说村民陈××与自己的儿媳赖某结婚了。

  开始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后来逐渐明白了,陈××离婚原因其实不简单。村民们认为,作为儿媳妇的赖某,愿意与自己的公公结婚,实际上是冲着钱去的。村民说,村里的社员每年都有分红,去年分红是人均4.8万元。

  村民们告诉记者,村民陈××原配妻子王某是名下乡知青,户口早就变成了农转非。而陈××的儿子陈×也是居民户口,现为宁波某家具城的老板。整个家庭只有陈××和儿媳妇赖某是农业户口。但是,赖某户口在宁波鄞州区古林镇布政村陆家土耷。根据上王村政策,如果赖某的户籍迁入本村,她也可以享受社员福利待遇。另外,还可额外获得至少100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

  原告:

  公安不迁户口属违法

  记者从法庭上了解到,原告陈××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陈×。陈×于2003年与原告赖某结婚,并育有一女小陈,如今已经8岁。2012年七八月间,陈×与赖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同年9月17日,陈××与妻子王某在鄞州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4天后,也就是9月21日,陈××与儿媳妇赖某登记结婚,赖某的女儿小陈由赖某监护。同日,陈××向被告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赖某、小陈的户籍迁移。

  2012年10月23日,梅墟派出所对原告户籍迁移事宜进行了调查询问。被告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原告,要取得原告陈××所在村民委员会的证明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陈××认为,他的户籍迁移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为其迁户,属于行政不作为,因此于2013年1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不作为。

  被告:

  不会纵容乱伦行为

  被告辩称,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户籍登记需要村集体为户籍迁移开具证明。但是,因为上王村村委会以不合社会公德及伦理规范为由,拒绝给陈××开出相关证明材料。被告依法告知了原告需要补充材料,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所谓的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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