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女子与丈夫购买了仓山区一套商品房,并购买了一份保险,合同中约定,如果她遭遇意外,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她贷款余额。之后,该女子被丈夫杀害,其夫跳楼自杀身亡。而保险公司拒赔该女子还欠银行的房贷13万元,死者的孩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仓山区法院调解此案。
2005年3月3日,吴刚与李霞一起共同购买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的商品房,李霞作为借款人,向银行申请17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年12月1日,李霞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双方约定,如果她遭遇意外,连续3个月未还房贷,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她贷款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