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三基”产业的发展目标,即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中国“三基”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加工制造水平显著提高,能基本满足重大装备的发展需要,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得到改观。
《规划》提出,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整合优势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若干家高起点、具有国际竞争力、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形成大型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同时,在“三基”产业集聚区,鼓励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围绕“三基”企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开发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鼓励优势企业上市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