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春节曾经的风俗 请猴

问文郎

山东兖州春节曾经的风俗 请猴

“请猴”是在兖州广大人民群众长期农耕生活和与“天”、“地”交往的信仰生活中形成的以娱神、娱人为内容,以歌舞、崇祀活动为载体,含有历史、神话传说、民俗、艺术等诸多文化内容的传统民间文化活动。

所谓“请猴”是指把神话传说当中的“神猴”当做神灵象征,人们渴望它降临人间斩妖除魔、驱邪扶正。由于“请猴”是民间相沿成习的传统风俗性活动,在历史上没有得到官方和社会上层人士的重视和关注,所以很少有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

关于“请猴”形成的原因,根据传说,是那时人们对“神猴”的崇拜,把美好的生活愿望都寄托在神仙的身上,另外,它由鲁西南丰厚的历史文化、民间艺术及风俗民情积淀而发,人民群众娱乐喜庆的愿望,促使乡村的民间艺人根据神话传说创意组织“请猴”民间艺术活动,并随着历史发展,活动内容形式不断完善。民国年间,兖州西关的“请猴”活动搞得风风火火,名扬四方。

“请猴”,是鲁西南和兖州人民在鲁西南平原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历史环境中,在长期的农耕生活和敬天畏地的信仰中形成的别具特色的一种“文化空间”形式,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

“请猴”是鲁西南及兖州独有的娱神娱人的民间狂欢节,集中展示了鲁西南及兖州民间艺术及丰厚的民俗魅力。也是人民群众情感自由交流的场所,是宣扬传统美德与智慧,驱邪扶正、移风易俗的群众性节庆活动,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道德传统的集中体现。

“请猴”在鲁西南风行于明末至民国时期,经历了数百年。所谓“请猴”是一项集祭祀和娱乐为一体的自发民间活动。在济宁、兖州、菏泽等地乡村,每逢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冬闲期间,百姓们常开展“请猴”活动。

“请猴”仪式庄重中透着幽默韵味,一群男爷们抬着贡品奔向村西,一路上嗷嗷叫着“请猴喽——”。这时候,常常跟着一群半大小子们,一齐乱嗷嚎。请猴声回荡四野,上达天庭,大概是想唤回去西天取经的孙悟空吧。

约行半里路,请猴队伍便选择一处高坡,摆上贡品,众爷们拈香焚纸,向着西天顶礼膜拜,嘴里念念有词“大圣下凡吧……”。被大圣附体的新“猴王”,火眼金睛,直肠直性,常在表演时指桑骂槐,揭露某某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劣迹,再把他的恶事丑事一咕噜都端出来,这脸可丢大了。你还不能有反对的表示,否则便得罪了“神灵”,全村人会群起而攻之。在舆论的重压下,凡“请猴”期间,村里打爹骂娘欺公婆的事基本杜绝。

“请猴”这一民俗,是民间文化活动受到吴承恩《西游记》的影响,百姓喜爱崇拜神猴而形成的。人们渴望它降临人间斩妖除魔,扫尽天下不平事,更想他能附体到某人身上,除暴安良,祛邪扶正。于是乎,请孙大圣下凡的民俗便应运而生了。

“请猴”具有民俗学和社会学价值,体现了古老的汉族神灵崇拜和社祭文化,承载着汉民族群众许多重大历史文化信息和原始记忆,鲁西南及兖州地区长期的农耕历史和相对稳定的文化环境,使大量原始农耕祭祀的礼仪,在“请猴"活动中被保留下来。通过以歌舞娱神的形式祭祀“神灵”,成为此活动的重要因素。在活动中,人们通过民间艺人的“神猴”表演和对传统“忠孝”的宣传、劝告,产生深刻的教化作用,促使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请猴”具有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它将民间舞蹈、民间文学、民间武术、民间音乐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保留了具有鲁西南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符号,为今天的文艺创作提供了丰富的艺术元素和灵感。

随着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春节期间也出现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形式,“请猴”这一独特的民俗活动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许多村庄仅仅以儿童游戏的形式得以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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