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凌婚嫁习俗

庚子

陕西杨凌婚嫁习俗

杨凌区婚嫁习俗

订婚

建国前,成婚的前提,一般重视“门当户对”;成婚程式,由父母包办,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须由男方和女方父母请邻里亲友向对方提亲,俗称“说媒”。经双方父母同意后,媒人将男女的生辰“八字”送对方家中,如双方“命合”或“属相合”,即可通过媒人缔结婚约。清末至民国初年,一般全礼为24两银子,外加“眷礼”,作为母亲养育之钱。抗日战争以后,彩礼以实物(小麦或玉米)代之。订个媳妇,一般男方须出5~10石(每石300市斤)小麦,有的高达36石,“正礼”外,尚有20~40斤棉花、鞋脚钱、衣料钱、首饰钱等。彩礼商定后,称“撒贴”,即定亲帖。女方接贴后,择定吉日(一般为双日),媒人陪同男方家人到女方家送礼,女方盛宴款待,算是订亲。建国后,多由男女自主恋爱。男女双方会面后,如无意见,即可订亲。彩礼虽减少,但习俗未变。

确定婚期

结婚前,男方须宴请媒人,俗称“发媒”。然后将相士确定的结婚吉日单、布料、鞋脚钱、包头、耳坠钱、棉花等,由媒人送至女方。婚期前一个月,女方给亲友送帖,通知婚期,备置“添箱”。

结婚

男称娶媳妇,女称起发。出嫁前一日,女方家亲友送钱或物,称“添箱”。请命相好的妇女给出阁女开脸上头(用绞线去除面部汗毛);现今一般到理发店梳洗化妆。男方前一日在厅堂供奉祖先牌位,有的还上坟告祖;家中搭棚、设席,门上搭彩,准备翌日结婚之事。婚日,备花轿或轿车,择吉时,并带上彩门钱、下炕钱、糖果,到女方家,先敬女方列祖列宗;女家盘内端手帕,给娶亲者每人一条。出阁女大声啼哭,由娘家人背上轿子或马车。娘家送女,男女陪同,陪同送女的人称“吃宴席”。娶亲的连放“起身炮”,轿车便启动,沿途抛撒红纸花。新郎着吉服,戴礼帽,骑马绕轿三周,由娘家人给新郎披红、插金花。新郎骑马到城门口预先摆好的桌前迎轿。鞭炮声中,娶亲车行至男家门口,下轿新娘凤冠霞帔,红帕盖头盖脸,足踩布或草席,由引娘引至厅堂,拜天地、拜祖先,俗称“拜天地”。然后入洞房,新郎先进,嫁妆抬入房内。新娘进屋后,由新郎揭去盖头,坐在炕上。小孩为新娘挂门帘、端洗脸水,并向新娘要手帕。中午,新娘换衣服。宴席上,新郎新娘向亲友敬酒。婚后三日内,新房里的灯不能熄灭,名曰“长命灯”。三日内每晚闹房,除父母辈及兄长外,本家和村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可耍闹。3日后“回门”(新郎到岳丈家),带4样礼物,岳丈家设宴款待。随后几天,新郎带上新媳妇走亲串友,表示回敬。

再婚

旧社会,妇女受封建思想束缚,丈夫死后多不改嫁,只能为夫守节。妇女要改嫁,关卡很多。娘家索要“追往钱”,财礼比初嫁姑娘大一倍多,结婚一般晚上举行。翻穿裙子,有的还要顶黑锅。

建国后,上述礼俗有变化。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规定婚姻由婚者双方自主。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了解,双方都同意后,男方带酒肉糖果及衣料等物到女家订亲,女方再到男家“认家”。此后,男女互相往来,商定日期,到本地民政部门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结婚时,男方开汽车去娶,陈规陋习甚少,有的还举行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近年来,婚事大操大办,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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